除危險品和禁運物品外,台灣海關對於 個人自用 之物品另有其他規定及限制。 為保證您的貨物可以順利清關並安全送達,對於台灣海關有特殊規定之物品,我公司會限制數量接收或不予承攬。
為免對台灣海關規定產生誤讀或誤判,導致您的貨物無法正常清關,請詳細參閱下列清單:
不予承攬
1. 活體動植物,種子及肉類製品。如: 牛肉乾,CHAI SEED等
2. 醫療用品,如: 血壓儀,血糖試紙及血糖儀,OK繃等
3. 無零售包裝,廠牌及成分說明的自製食品
4. 任何侵入性或接觸可導致過敏反應個人衛生用品,如: 衛生棉/棒,隱形眼鏡等
5. 藥物,任何成分說明中有DRUG字樣
6. 有紅外線,微電流及標有療效的美容/按摩儀器,如:任何標有瘦身,祛斑等療效的美容儀器
7. 有藥物成分或有療效的美容及護膚品,如:防曬乳液,藥物美白霜
8. 具有毒性或腐蝕性的用品,如:殺蟲藥,除草劑,含水銀的溫度計等
9. 貨幣,有價證券及身份證件
10. 各種電池,鋰電池及充電寶
11. 寵物食品,保健品及藥品
限制數量
1. 保健食品,根據台灣海關新規定,每單每種產品至多12瓶(盒,罐,包,袋),整份報單合計不得超過36瓶(盒,罐,包,袋)
2. 手機,筆電及無線設備,每人每年限進口2台,超過需送商檢。
3. 輪胎,每人每半年進口一次,超過需商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