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隨著臺灣海關對“實名認證”查驗力度的加大,有少部分收件人因未完成“實名認證”致使包裹滯留在海關。就此對其后果,補充說明如下:
如果臺灣端收件人未成功注冊“實名認證”,需於進口日起5日內補具委任書正本+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辦理銷案,貨物始得放行。 未於限期內補具者,將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逾期海關會對包裹進行銷毀處理或報關行重新申報。罰鍰、銷毀和重報費用都由寄/收件人承擔。
我們誠懇希望臺灣端收件人都能夠成功注冊“實名認證”,這樣可以避免上述麻煩。